《生產技術科瓦斯防治崗位責任制》講解了生產技術科在瓦斯防治方面承擔的具體職責,包括編制或修訂工藝技術操作規程和工藝技術標準時確保其符合瓦斯防治崗位要求,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該文件描述了在制定長遠發展規劃、編制技術措施計劃及進行技術改造過程中,需確保安全和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項目,強調不得削減安全技術設備項目或挪用相關經費。同時,文件闡述了組織工藝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的重要性。此外,還提到在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時嚴格執行瓦斯防治崗位“三同時”制度,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以及負責管轄范圍內工業動力技術措施的制定。
《生產技術科瓦斯防治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及相關行業的生產技術管理部門。這些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瓦斯防治的技術管理、規劃制定和技術改造等環節。通過明確各崗位責任,確保從規章制度建立到具體實施過程中的每一個步驟都能有效落實瓦斯防治措施,從而保障煤礦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提高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該責任制為相關人員提供了行動指南,有助于加強技術管理和安全監管,推動行業向更安全、高效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