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礦長瓦斯防治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生產礦長在煤礦企業中承擔的具體職責,強調其在礦長領導下對生產系統內的瓦斯治理工作負責。該文件明確了生產礦長需負責業務范圍內的綜合瓦斯治理措施、計劃和工程的實施,并且要參與到回采工作面的瓦斯防治工作中去。它還提到生產礦長需要參與瓦斯治理措施的會審,確保職工能夠學習并貫徹這些措施,同時對其進行考核。此外,該文件指出生產礦長應參與由礦組織的防治瓦斯措施實施情況檢查,針對本系統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為了提高整個系統的安全水平,生產礦長還需加強對科隊領導工作的監督,保證干部與職工接受必要的瓦斯治理知識培訓。最后,文件要求生產礦長在系統內部積極推廣使用新的技術和工藝來加強瓦斯治理。
《生產礦長瓦斯防治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那些存在瓦斯風險的煤礦企業。此文件為生產礦長提供了一個明確的工作指導框架,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自己在瓦斯防治方面的職責。通過遵循這份責任制,生產礦長可以有效地組織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確保所有員工都了解并遵守相關的安全規定,從而減少因瓦斯引發的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這不僅有助于保護礦工的生命健康,也能夠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