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礦雨季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講解了為確保雨季期間礦山安全生產而制定的一系列詳細措施。該規定明確了防觸電、防雷擊、防泥石流滑坡及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預防重點,強調加強現場安全檢查的重要性。具體要求中提到,當下雨時,采場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需及時檢查關鍵區域狀況,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生產并處理。在預見或遭遇雷雨天氣時,所有設備須提前退出現場或停放在安全地點,人員需遠離高處金屬物以防止雷擊。雨天禁止設備上下山,除非得到主管生產礦長的特別批準。破碎機系統在雷雨天氣需密切監控排水情況,電工要定期檢修電氣設施并做好絕緣防護。雷雨天嚴禁給設備加油,所有車輛必須停放在安全地帶。司機在雨天作業時需格外小心,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避免急剎車和緊急轉向。對于違規冒險作業的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罰款或其他形式的處罰。
《石灰石礦雨季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適用于石灰石礦全體人員,包括外委施工隊伍以及使用各種生產用車的工作人員。這些生產用車涵蓋3722礦車、正鏟、反鏟、鉆機、加油車、灑水車、破碎機和輔料生產用車、ZL50裝載機等設備的操作人員。本規定尤其針對雨季這一特殊時期,指導相關人員如何正確應對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生產挑戰,確保每位員工的生命安全和生產設備的正常運行。通過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可以有效減少因雨季引發的安全隱患,保障礦山生產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