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部計劃科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生產技術部計劃科在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礦井生產計劃、國債、維簡、折舊專用資金計劃以及統計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費用計劃執行。文檔闡述了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關于計劃、統計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計劃工作嚴肅性和統計數據真實性。詳細描述了編制年度專用資金計劃,特別是安全費用計劃,按標準提取安全費用以滿足安全生產所需資金。同時,強調嚴格按照集團規定編制國債、維簡和折舊資金計劃,并組織各單位嚴格按計劃執行,保障生產設備所需資金。文件還提到做好專用資金完成情況統計報表,及時準確匯總并上報各項工程量與工作量,建立臺帳,為設備招標提供準備,確保生產所需設備及時到位。此外,強調認真掌握上級安全生產指示精神,深入現場檢查生產計劃執行情況,定期組織月度作業計劃會議,確保生產安全有序進行。責任追究部分明確了對影響安全生產行為、遲報或虛報安全統計資料等行為的責任認定及處罰措施。
《生產技術部計劃科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生產技術部門,特別是負責生產計劃、資金計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的人員。該文件指導這些人員如何遵循國家和上級的規定,確保安全生產費用合理規劃與使用,保障礦井安全生產。同時,也適用于需要了解和監督上述工作流程的企業管理層,幫助他們理解計劃科的工作內容及其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從而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相關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