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水隊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探水隊班組長在煤礦井下作業中的具體職責和工作要求。該文件明確了班組長作為現場管理第一責任人,需全面負責本班工作,并協助隊長開展各項工作。文件強調班組長要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煤礦防治水規定,落實水害防治措施,確保施工質量全程監督并做好相關記錄工作。此外,文件描述了班組長需要熟悉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現場隱患排查,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對發現的隱患及時處理以保障施工安全。文件還指出班組長負責鉆探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確保其安全拆裝、運輸及正常使用,同時要求班組長掌握設備性能和技術要領,保證設備完好無損。文件進一步說明班組長需負責責任區域內隱患排查和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開好班前會,組織職工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技能水平,并與其他隊組協調溝通,確保工作任務順利完成,同時保質保量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探水隊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從事探水作業的班組。它為探水隊班組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幫助其理解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角色與責任。該制度不僅適用于探水作業的一線管理人員,也適用于所有涉及井下鉆探、注漿等工作的相關人員,確保他們能夠按照規范操作,有效預防水害事故,保障井下作業環境的安全。通過遵循這一責任制,煤礦企業可以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效能,減少事故發生率,保護職工的生命健康和企業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