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種考核、發證和年審制度》講解了對電氣、起重、鍋爐和受壓容器、焊接、機動車輛駕駛、爆破、廠內運輸、架子工等特殊工種職工進行專門安全操作技術培訓的要求。該制度規定,這些職工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并取得專業部門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才能獨立操作。培訓可通過送至生產廠家或由單位組織,時間不少于規定課時。考核包括理論與實踐操作兩部分,成績均需達60分以上才算合格,并且須經地方安全監管等部門復試后頒發正式操作證。外省調入人員的操作證需換領本省證書。公司安全部門負責辦理操作證備案及審核,任何無證操作將被視為違章行為。此外,特殊工種人員還需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年審考核,以確保其安全技術水平符合要求,考核結果記入職工檔案,作為晉級依據之一。未按規定參加年審者,操作證失效并扣發獎金。各級生產指揮人員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否則將追究責任。
《特殊工種考核、發證和年審制度》適用于各類涉及特殊工種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那些擁有電氣、起重、鍋爐和受壓容器、焊接、機動車輛駕駛、爆破、廠內運輸、架子工等高風險作業的行業。該制度為相關企業和單位提供了一套規范化的操作流程,確保所有從事特殊工種的員工都經過嚴格培訓和考核,持證上崗。這不僅有助于提高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還能有效預防因違規操作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無論是大型制造企業還是小型施工單位,只要涉及到上述特殊工種,都應嚴格執行此制度,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