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崗位責任制》講解了生產技術部需要嚴格遵循探放水原則,依據作業地點實際情況提前進行預測預報,并及時下達探放水通知單。探防隊在接到通知單后,需立即準備探放水前的各項工作,確保有充足的防堵放透水材料,并按要求實施探放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探放水作業現場由生產技術部和通風部分別安排副部長或技術員跟班監督,嚴格執行跟班制度。鉆探過程中如遇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向公司調度室報告,必要時迅速撤離受水威脅區域人員并采取措施處理。探水完成后,探防隊應在次日提交探水結果報告單,技術部負責匯總探放水數據并管理井下探水牌板的填寫與維護工作。探水完畢后,探防隊還需整理工具至指定地點,確保不給掘進班留下隱患。
《探放水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礦、金屬礦等礦山企業中的探放水作業及相關管理部門。該制度明確了從生產技術部到探防隊各個部門的具體職責,確保探放水工作有序進行,保障礦山安全生產。它不僅為一線作業人員提供了操作規范,也為管理層提供了監督和管理依據,特別適合于存在地下水威脅的地下礦山開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