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科副科長通防責任制》講解了通防科副科長在煤礦安全工作中的具體職責與任務。該文件指出通防科副科長需對日常通防專業業務管理工作負責,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文中描述了通防科副科長要參與礦井“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審查,以及礦井通防現場管理等工作。同時提到通防科副科長應參與通防作業計劃的落實及檢查驗收,并對其他專業通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提出處理問題和事故隱患的措施。還強調了對炸藥庫按精品工程要求進行檢查考核,以及對火工品和放炮器具的管理,包括發放、領用、使用等環節的監管。此外,文件明確了通防科副科長負責繪制并定期更新礦井通風系統圖、防塵系統圖等圖紙資料,負責綜合防塵的業務管理及資料整理。文中提及通防科副科長要參與采區及采掘工作面通風系統的調整,推廣應用通防專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并且,通防科副科長還需負責放炮員及其他通防各工種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工作,保證專業達標,杜絕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的安全運營。
《通防科副科長通防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中的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設有通防科部門的企業。它為通防科副科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使他們能夠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這不僅有助于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還能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對于從事煤礦開采工作的人員來說,了解這份責任制的內容有助于他們理解通防工作的重要性,從而積極配合通防科副科長開展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