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區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考核辦法》講解了對通防區安全管理的具體措施和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該文件詳細規定了對重點設備、崗位及人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強調及時發現并糾正違章行為,并設定了200元的罰款以警示違章者。同時,文中描述了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使用情況的檢查細則,明確了職工未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或設施不齊全可靠的情況將被處以200元罰款,且隊長需承擔連帶責任,同樣接受200元罰款。此外,該制度還涉及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情況的嚴格監管,確保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均按規定上崗,對于串崗、空崗、亂按崗的行為給予隊長200元處罰。最后,文中提及了職工對安全操作規程的熟知程度要求,若職工未能熟悉相關規程,責任人將面臨100元罰款,而隊長則因負有安全管理教育責任,也將受到100元罰款。
《通防區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考核辦法》適用于煤礦、非煤礦山等礦井企業中的通防區管理部門及其下屬的所有員工。這些單位通常涉及復雜的地下作業環境,存在較高的安全隱患,因此需要嚴格的規章制度來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本辦法為相關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有助于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活動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