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礦危險源控制點管理辦法》講解了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危險部位、場所、設備、設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險預知預控,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該辦法明確了危險源點分級控制管理的核心是針對生產過程中每個危險源點的危險物質、設備設施狀態、作業環境、人的行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實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進行分級負責和督促檢查。辦法詳細規定了危險源控制點定點、分級、控制管理、信息報告、定期檢查及考核的要求和內容。對于危險源控制點的確定,考慮了幾種情況,包括容易發生人身傷亡、火災、爆炸、急性中毒等事故;設備安全度低、作業環境不良、事故發生率高;具有一定的事故頻率和嚴重度,作業密度高;其他潛在危險大。根據可能造成的傷害程度,將危險源控制點分為三個級別:A級、B級和C級。對危險源的危險分析可運用危險因素分析方法和事故模式分析方法,安全措施應根據“假想事故原因和條件分析”的結果制定。危險源控制點確定后,由安環科組織填寫登記卡,新投產項目必須在試生產期間開展危險辨識及危險源控制點定點工作。每年根據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的變化情況,組織對危險源控制點危險因素進行分析、確認,對其控制措施、對策的有效性、完備性進行評價并予以完善。
《鐵礦危險源控制點管理辦法》適用于鐵礦行業中的所有涉及危險源管理的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礦山管理人員、安全技術人員、一線作業人員以及與礦山安全相關的監督和檢查人員。此辦法旨在指導這些人員如何識別、評估和控制礦山中的各類危險源,確保礦山生產過程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通過明確不同級別的危險源控制點及其管理要求,有助于提高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保障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