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防護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加強煤氣防護安全管理,規范相關作業行為以避免中毒、著火及爆炸事故的發生,并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制度詳細界定了煤氣及其設施的定義,將煤氣設施定義為所有流經煤氣的設備和管路至第一個切斷裝置的部分,同時對隔斷裝置進行了說明,強調其在系統正常情況下必須保持封閉狀態且能承受介質壓力而不泄漏。針對煤氣從業人員以及煤氣危險區域進行分類闡述,根據CO濃度超標情況的不同,分為一類、二類和三類煤氣危險區域。對于煤氣危險作業也依據風險程度劃分為三個類別,明確不同類型的作業內容。在職責劃分方面,該制度明確了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考核煤氣防護安全落實情況,審核應急預案和重大危險作業;煤氣防護站承擔煤氣系統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定安全制度與應急預案、組織培訓和檢查等任務;保衛部側重于消防措施的審核監督;生產技術部則負責煤氣系統的指令下達和質量考核管理。
《煤氣防護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涉及煤氣生產、凈化、回收、儲存、輸(配)送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涵蓋從操作人員到管理人員在內的所有煤氣從業人員。此外,它還適用于與煤氣相關的所有管理活動,確保在煤氣處理過程中每個環節都有章可循,保障相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安全運行。無論是新建、改建還是擴建項目中的煤氣設備設施建設,還是日常的檢修維護工作,本制度都提供了詳盡的操作指南和安全管理要求,是指導煤氣作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