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礦設備完好檢查評比制度》講解了煤礦內部為確保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而制定的一系列檢查和評比措施。該制度明確了不同層級的檢查頻率,包括各小組每周對所管轄設備進行一次綜合檢查,隊級每月進行兩次綜合檢查,并在每月25日由機電科組織全礦范圍內的設備完好情況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度規定要明確處理期限并指定專人負責整改,確保問題解決后設備能夠達到完好標準。此外,制度要求各隊需向員工公布設備完好的相關指標,以增強透明度。為了激勵員工重視設備完好性,制度還設立了獎懲機制,對于未能達到上級規定完好率的班組、區隊或個人將扣除部分承包工資,而對于表現優秀的單位則給予適當獎勵。
《某煤礦設備完好檢查評比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各類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依賴大型機械設備進行生產作業的企業。該制度不僅適用于井下設備如采煤機、掘進機等,也適用于地面輔助設備如運輸車輛、通風系統等。通過這套制度,可以有效提升煤礦企業的設備管理水平,確保生產設備始終處于最佳工作狀態,從而保障生產安全和效率。同時,這一制度也可作為其他礦業企業制定類似設備管理規定的參考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