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煤業公司經理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全面領導責任,明確指出其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該制度涵蓋了從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到具體安全措施的落實等多個方面。文中描述了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制定并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要求。文件闡述了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和安全辦公會議的必要性,通過定期分析安全現狀,研究解決重大安全問題,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群眾監督。此外,還強調組織制定長遠安全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責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檢查并及時解決問題。同時,經理需要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副職抓好安全生產,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確保新、改、擴建項目遵守“三同時”原則。在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要求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救災,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最后,對于重大傷亡事故,需調查分析,遵循“四不放過”原則,查清原因追責并采取防范措施。
《煤業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的各類企業,尤其是那些從事煤礦開采及相關業務的企業。它主要面向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特別是擔任經理職務的人員。這些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負責整個企業的運營管理,因此必須嚴格遵守本責任制所規定的內容,以確保企業能夠有效預防和應對各種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穩定發展。此文檔也適用于安全監管部門,在審查企業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標準時作為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