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礦小眼管理的規定》講解了為加強該礦安全基礎工作,尤其是突出抓好小眼管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規定闡述了組織機構設置情況,由“十項安全專業”中小眼專業領導成員負責全礦小眼領導管理工作,并明確小眼管理領導小組每旬召開一次專業例會,總結上旬小眼管理情況,排查下旬隱患,制定措施落實整改。同時,每月組織一次小眼安全檢查,確保問題及時處理。在管理規定方面,文件強調小回采工作面小眼需具備特定條件才能回采,小眼應專眼專用并掛牌管理,保持暢通無雜物。此外,還明確了小眼內的橫貫貫通要求、安全設施配置、人員上下要求及工具攜帶方式等細節。文件特別指出運料時的安全規范,如從材料眼內下木料,嚴禁無控制下放,且下方設警戒無人通行。對于小眼和上山的巡回檢查也有嚴格要求,失修棚子需立即處理。支護質量必須符合規程,四角抬棚要架設雙面托棚。針對施工過程中的風險,制定了防抽冒專項措施,要求下貨與行人分離。最后,文件對透窩前準備工作進行詳細說明,包括加固棚子、清理積水雜物等,防止冒頂和掉水事故。
《某煤礦小眼管理的規定》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涉及小眼管理工作的煤礦企業。該規定旨在為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指導,確保小眼施工、回采等作業環節的安全性。具體適用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直接參與小眼施工和維護的一線工人。通過遵循這些規定,相關人員可以有效提高小眼管理的質量,減少安全隱患,保障煤礦生產活動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