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信息系統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確保民爆信息系統順利運行和炸藥正常發放而制定的一系列崗位責任制及管理措施。該制度明確了各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爆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各單位職責執行情況并實施考核;生產技術部通防組監督井下庫管員工作及手持機使用,并提供技術支持;武裝保衛部審核、驗收爆破作業相關人員資格,組織許可證和IC卡辦理,負責火工品運輸監護及定期檢查儲存情況;供應科安排專人接貨并辦理手續,保證井下炸藥供應;通修工區負責井下運輸、發放及入庫并上報數據;庫管員嚴格按照流程發放物品。此外,《民爆信息系統管理制度》還描述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如因操作失誤影響發放工作的庫管員及其分管負責人將被罰款;未及時上報數據導致后果的責任人也將受到罰款;未能及時安排現場保衛的單位負責人會被罰款;未及時聯系供應公司造成炸藥供應延誤的單位和個人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民爆信息系統管理制度》適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使用企業,特別是涉及爆破作業的礦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它為這些行業的管理部門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幫助其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確保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信息系統有效運行。通過明確各部門職責和設定嚴格的考核機制,該制度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減少安全隱患,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