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礦水害預防管理規定》講解了該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為簡單中等型,即第四紀全履蓋的地下水補給不良、排泄不暢的半封閉單斜水文地質構造。文件明確了礦井可能遇到的老塘水、煤層露頭沖擊層水、鉆孔水及頂底板砂巖水等類型的水患,并提出具體預防措施。技術科需每月月初對生產布局中的巷道進行系統的水害分析,并將結果上報領導和通知相關單位采取防范措施。針對水患處理,規定指出工作面之間要留足區段煤柱以防止采空區積水導致透水;強調上風巷的質量管理防抽冒;第一水平最上一個工作面須按設計標高施工避免超限回采引發事故;三水平需做好頂板水預防;接近鉆孔時必須打超前鉆探放水;掘進工作面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則,若遇掛汗、空氣變冷等異常現象立即撤人并報告。
《某煤礦水害預防管理規定》適用于煤礦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特別是負責水文地質工作的技術人員以及一線的礦工們。此規定有助于上述人員了解礦井水文地質特點,掌握不同類型水患的表現形式及其預防處理方法,從而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在復雜多變的井下環境中能夠有效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水害情況,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