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企業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控制潛在危險因素,確保職工安全健康及生產建設順利進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制度強調危險源監控的雙重目的:預防事故和將事故發生時的危害降至最低。文中列舉了礦山存在的多種危險源類型,如坍塌、爆炸、火災、透水等場所,并詳細描述了危險源分析評價的過程,涵蓋危險因素辨識、發生概率評估、后果評估和風險評價等內容。根據評價結果,對危險源實行分級管理,分為A級(重大)、B級(較大)和C級(一般),分別由不同層級負責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求為每個重大危險源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組織措施,并將其作為重點檢查對象,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下發通知書督促整改并復查驗收。針對重大安全隱患,需由礦長指定專人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此外,該制度還強調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包括成立編制小組、參閱現有預案、進行危險分析、評估應急準備和能力、完成預案編制以及提出落實、更新、培訓和演練計劃等內容。
《煤礦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類礦山企業,特別是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礦區。它不僅為管理層提供了科學的風險管理和應急預案制定指南,也為一線操作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操作規范和安全行為準則。通過明確各級人員的責任,確保從礦長到班組成員都能參與到安全管理中來,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安全管理體系。這有助于提高整個煤礦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