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安全風險管控制度》講解了每月最后一個安全辦公會由礦長組織進行月度安全風險管控分析,布置下月份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并做好會議記錄的要求。《煤業安全風險管控制度》描述了每旬由各專業分管負責人組織一次本專業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的檢查分析,并形成分析評估報告,改進完善風險管控措施,且要存檔備查。該制度強調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領導重點檢查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督促相關專業整改并記錄。安全管理部負責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及主要管控措施在井口公示。各專業需定期完善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方案及措施。此外,《煤業安全風險管控制度》要求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指導生產計劃、作業規程等技術文件的編制和完善,同時風險評估結果應用情況要形成文字資料存檔備查。由礦長組織實施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的管控方案,明確管控責任和保障措施。礦領導嚴格執行帶班下井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研究整改措施,確保落實。
《煤業安全風險管控制度》適用于煤炭行業內的各類煤礦企業。該制度旨在為煤礦企業提供一套完整的安全風險管控流程和標準,幫助企業在日常運營中有效識別、評估和控制各類安全風險,確保安全生產。具體適用人員包括礦長、各專業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部工作人員以及所有參與煤礦生產的員工。這些人員需要根據各自職責范圍,嚴格執行制度中的各項規定,共同維護煤礦企業的安全穩定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