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規定》講解了為確保煤礦安全生產,防范爆破事故和非法爆炸材料流入社會的危害,通過一系列制度措施強化對爆炸材料及爆破作業的管理。文件明確了由礦長、安全礦長、生產礦長等組成的爆炸材料管理領導小組及其具體職責,如制定并落實相關制度、協調各部門執行情況、組織培訓和技術推廣等。該規定強調了所有參與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與經驗,并持證上崗。對于井下爆炸材料庫,文件制定了詳細的管理規范,包括設立流程、最大貯存量限制、照明設備要求、出入庫管理制度、消防設施配備以及“六不發”、“五不準”等嚴格發放制度。此外,還特別規定了雷管搓碼操作的具體步驟與注意事項,以確保作業安全。
《煤礦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規定》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內的各類煤礦企業,特別是從事地下開采作業的企業。其主要適用對象為煤礦企業的管理層、安全管理人員、爆破作業人員以及負責爆炸材料采購、運輸、儲存的相關工作人員。這些規定不僅為上述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還為企業加強內部安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時,該文件也適用于各級政府監管部門,在監督和檢查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作為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