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質辦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煤質辦隊長在安全生產方面承擔的多方面職責,涵蓋法律政策貫徹、安全技術規程遵守、隱患排查與整改、職工安全教育、煤質管理措施落實等。煤質辦隊長需嚴格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并協助部長、書記搞好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煤質辦隊長要參與專業安全技術培訓以提高煤質管理水平,同時負責檢查煤質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并提出建議。掌握商品煤和毛煤及原煤的質量狀況,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饋信息是其職責之一。在化學試劑及設備管理方面,確保安全使用且經濟節約,實現規范化標準化操作。按時做好煤質統計報表,保證數據可靠公正地進行煤質考核。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確保質量標準化考核工作順利開展,維護質量體系、環境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匯報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記錄,參與分析調查落實防范措施。負責質量事故分析處理,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參與較大及以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此外,還需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單位安全生產重大事項決策,整理管理煤質資料。
《煤質辦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煤質管理部門及其下屬各層級工作人員,尤其是煤質辦隊長這一關鍵崗位。該文件旨在指導相關人員明確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確保從法律法規到實際操作都能嚴格執行標準,保障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推進。這不僅有助于提升煤質管理的專業水平,也促進了整個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規范發展,對于其他涉及煤炭生產的相關企業和機構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