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礦井防治水崗位責任制》講解了為貫徹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等文件,確保職工人身安全和礦井安全生產,實現礦井持續穩定發展而制定的責任制內容。文中明確了礦井防治水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為目標,加強技術監督和現場管理兩大環節,綜合防治礦井水害,杜絕水害事故的發生。文中設定了包括杜絕因礦井水害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等奮斗目標,并建立了由公司高層領導組成的防治水領導小組,下設防治水辦公室,負責統一協調指揮防治水工作。基本任務涵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規、做好水情預測預報、分析排查治理水患、開展水文補勘與防治水工程等方面。此外,文件詳細規定了從董事長到各施工區隊的具體崗位職責,以及地質測量科等職能部門和基層區隊的業務工作內容,如進行水文地質探查、健全地下水動態觀測網、編制探放水設計等。
《煤業礦井防治水崗位責任制》適用于所有參與煤礦開采及相關活動的企業和個人,特別是那些位于可能存在水害風險區域的煤礦企業。這包括但不限于煤礦企業的管理層、技術人員、生產一線員工以及從事煤礦防治水相關工作的專業人員。該制度不僅適用于大型煤礦企業,也適合中小規模的煤礦單位。它為各類相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正確的流程和技術標準,有效預防和控制礦井水害,保障煤礦生產和人員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