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山公司防滅火管理制度》講解了礦山地面建筑物、倉庫、油庫和木料場等設施必須具備符合國家及地方消防部門要求的防火措施和制度。該制度強調礦山地面建筑物之間要留有消防通道,確保緊急情況下能夠快速通行。對于火災發生時的應對措施進行了詳細描述: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并迅速報告礦井領導;現場負責人需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利用現有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在電氣設備著火的情況下,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當無法直接滅火時,則需要封閉火區,并且在操作過程中要防止人員中毒或油料爆炸的安全風險。啟封火區工作同樣需要制定安全措施,經過主管部門批準,并由專業的礦山救護隊負責實施。
《某礦山公司防滅火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礦山企業,特別是那些擁有地面建筑物、倉庫、油庫和木料場等設施的企業。它為這些企業的日常管理和應急響應提供了具體的指導方針,確保在面對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此外,該制度也適用于參與礦山建設和運營的相關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商、供應商和服務提供商,幫助他們了解和遵守礦山防滅火的基本要求,共同維護礦山的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