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講解了為防止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保障礦井和職工人身安全而制定的系列規定。該制度強調礦井必須建立負責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總工程師負責技術管理。文件指出科室需配備經過專業培訓的技術人員,并且要強化防治水基礎工作,包括確保原始記錄、臺帳、卡片等資料齊全準確,圖紙資料完善可靠并及時填繪,進行水情水害分析預報,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質資料。文中還提到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水患排查,制定六落實的防治措施;強調排水系統應完善且排水能力達標,對有突水危險區域設置防水隔離設施并定期檢查維護。針對古空、老空及采空區積水情況,要求嚴格執行探查管理制度,確保圖紙資料準確無誤。同時,受不同類型水源威脅的煤層開采需遵循嚴格的審批管理流程,邊界隔離煤柱不得擅自破壞或變更。每年雨季前應對“雨季三防”工作進行全面排查,制定專門的防治措施以應對可能的降水影響。此外,文件提出公司應增加對防治水工程的資金投入,編制年度防治水工程計劃并實施。
《煤礦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適用于各類存在水害風險的煤礦企業。這些企業需要建立健全內部防治水管理體系,明確各級人員職責,特別是對于具有復雜水文地質條件或者歷史上發生過水害事故的企業更為重要。此制度不僅為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提供了指導方針,也為一線員工的具體操作提供了規范依據,有助于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在生產過程中能夠有效預防和控制水害事故的發生,保護礦工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