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電氣操作“六嚴禁”制度》講解了煤礦企業為加強電氣操作人員的安全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具體規定。該制度基于煤礦企業在日常電氣操作方面發生的不規范行為和事故教訓,考慮到新員工業務素質及技能水平相對薄弱的現狀,在原有的“十不準”基礎上新增了“六嚴禁”的規定,旨在更具體地指導和規范電氣操作人員的行為,發揮預防和避免事故發生的作用。這些規定包括:嚴禁超工作范圍和責任范圍操作電氣設備、嚴禁甩掉或跨接短接電氣控制設備、嚴禁無申請無工作票隨便停送高低壓主回路電源(應急處置情況除外)、嚴禁施工過程中損壞電力設施、嚴禁用換相隔離開關帶負荷直接開停電氣設備、嚴禁在不完全確認有電無電的情況下直接對地放電。通過這些詳細的規定,該制度力求從源頭上杜絕安全隱患,確保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
《煤礦電氣操作“六嚴禁”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煤礦電氣操作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那些新入職員工較多、業務素質和技能水平有待提高的企業。該制度不僅為安全管理人員提供了參考依據,也為一線電氣操作人員明確了具體的操作規范和安全要求。通過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可以有效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秩序,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