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準軍事化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講解了為規范煤礦井下職工的安全行為,強化安全意識,培養團隊精神,提高安全管理而制定的準軍事化管理制度與考核辦法。文中明確了制度的意義在于通過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增強職工組織紀律觀念,形成紀律嚴明、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強化自保、聯保、互保意識和工作協調能力,以達成安全生產目標。對于制度目的,文件指出要打造一支服從命令、遵章作業、敬業愛崗、團結協作的過硬職工隊伍。在適用對象方面,涵蓋了井下一、二線隊組、機關及業務科室所有下井人員(含各級領導)。具體要求涉及著裝舉止、班前會、入井等多個方面。著裝上,要求入井人員穿礦發放的工作服,保持整潔,按規定佩戴安全帽,遇到上級檢查時使用文明用語;班前會則規定了簽到、排查、任務講解、安全講解、培訓、安全宣誓等環節,確保每位職工明確自身任務、注意安全事項并接受必要的培訓;入井時強調更衣候車的有序性。
《煤礦井下準軍事化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適用于煤礦企業中從事井下作業的一線員工、二線輔助人員以及參與井下工作的機關和業務科室人員。它不僅針對直接參與生產的工人,還包括了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該制度旨在通過對這些人員的行為進行規范化管理,提高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無論是日常生產活動還是應對突發情況,本制度都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和行為準則,有助于確保每一位下井人員都能在一個有組織、有紀律的環境中工作,從而有效保障煤礦井下的安全生產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