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罐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井下作業人員在乘坐罐籠時應遵守的安全規定和管理措施。該制度明確了南翼付井和北翼井口分別由機電一隊和北翼機運隊負責管理和維持秩序,確保候罐人員在指定區域等候,每次出候罐室的人數限制為32人,并要求在安全線外排隊。當付井口停罐時間較長導致人員擁擠時,井口把鉤人員需提前向礦調匯報,由保衛科、安檢科及機運區到現場維持秩序。對于提車時間有延點急于乘罐的人員,執勤人員要與信號工聯系,在可能的情況下給予照顧,雙方應互相理解,嚴禁打罵行為。任何無理取鬧強行乘罐的行為將被追究責任并處理。紅燈亮起表示已打起鉤點,此時禁止進出罐籠,罐內人員不得打鬧,所帶工具必須拿牢,尖利刀具需加護套。集中上下人時,禁止攜帶超長超重物品進入罐籠,罐籠到位停穩后由下井口把鉤人員負責掀掛罐簾子,乘罐人員按秩序下罐。
《乘罐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等礦山企業中需要乘坐罐籠進行井下作業的工作人員。這些規定不僅保障了乘罐過程中的人員安全,也確保了罐籠運行的高效性和穩定性,防止因違規操作引發安全事故。此制度特別針對那些頻繁使用罐籠上下班或運送設備材料的作業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采掘工人、機電維修人員以及管理人員等。通過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可以有效減少安全隱患,提高井下作業的整體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