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坑管理制度》講解了礦山企業(yè)人員出入坑的詳細管理規(guī)定,以確保安全生產和秩序。該制度指出所有出入坑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坑登記表且不得代簽,由洞口檢身工負責登記及交接班時的人數情況匯報。兩人以上集體作業(yè)時,須有帶班長帶領,并在入井前清點人數、檢查勞保用品等,出入坑需記錄時間、姓名和人數,值班人員要核對并及時匯報異常。作業(yè)人員因事出坑需經帶班長批準持證明登記,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將被開除廠級。考勤依據出入坑登記表進行,交接班必須在井內按時進行,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下班的,隊長要向檢身工回報并在登記表備注延長時間等信息,留在井下的人員要在約定時間內出坑并辦理手續(xù)。外單位人員出入坑須經安全科負責人批準,接受安全教育后由專人陪同,不登記則當班檢身工將被開除廠級。豎井入坑乘罐籠每趟不得超過9人,且通過專用通道進入。人員出入坑管理工作由礦山安全生產調度室負責,生產科與安全科調度值班人員具體監(jiān)督管理,不同洞口出入也需檢身工之間電話通知核實。
《出入坑管理制度》適用于礦山企業(yè)的各類作業(yè)人員以及涉及到礦山作業(yè)的外單位人員。對于礦山內部員工而言,這一制度明確了從入坑到出坑過程中的一系列行為規(guī)范,包括但不限于出入登記、集體作業(yè)要求、請假程序、考勤管理和特殊情況下工作安排等內容。對于外單位人員,它提供了嚴格的準入流程,確保外來人員在了解必要的安全知識并且配備適當的防護措施后,在專人陪同下安全地進行所需的工作。此制度特別強調了管理人員如檢身工、帶班長、隊長以及調度室人員在保障制度執(zhí)行中的重要作用,確保礦山作業(yè)的安全性和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