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要害場所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要害場所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要求。該制度明確了在煤礦要害場所的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警示牌,外來人員需持有效工作證明并經批準后才能進入機房或硐室。文中強調了在有高壓電氣設備的情況下,應在明顯位置懸掛“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并確保供電系統圖與實際情況相符。制度還指出值班人員應熟悉供電系統圖、設備分布圖及特性,掌握操作方法和應急處理能力,發生事故時要保護現場并及時匯報。此外,值班人員需嚴格遵守交接班規定,堅守崗位,不得從事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對于無人值守的變電硐室,要求關門加鎖并安排專人巡查,而配電房和通風機房則需24小時有人值班管理,且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最后,制度要求所有設備必須編號、標明用途,并設有停送電標志,同時配置滅火器材以應對緊急情況。
《煤礦要害場所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類生產單位,特別是涉及電力供應、通風系統的要害場所。這包括但不限于井下采區變電所、地面配電房、通風機房等關鍵區域。該制度為這些場所的日常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操作規范,旨在保障煤礦生產和人員安全,防范事故發生,提升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通過制定嚴格的出入管理和值班制度,確保只有具備資質的人員能夠接觸和操作相關設備,降低安全隱患,提高整體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