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干部上崗檢查制度》講解了煤礦機電干部在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方面的重要職責,以及具體的檢查要求。該制度為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確保井上、下主要機房(硐室)的安全運行,對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科長及機電隊長等機電干部提出了定期檢查的要求。機電干部需巡崗、查崗,監督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設備完好狀態,機房硐室質量達標情況,各種記錄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內容。對于檢查出的問題應詳細記錄在干部上崗檢查記錄薄上,包括檢查日期、檢查人、陪同人、存在問題、責令整改人、整改達到標準和要求、完成時間等信息,重大問題由責任領導親自負責解決。有整改任務的機電隊(班)必須按要求及時整改處理并填寫整改記錄,無法及時處理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匯報主管領導,并記錄指示。此外,機電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制度執行情況每月公布一次,對空崗、漏崗者給予批評,對上崗失職且引起機電事故者追究責任。規定了機電副礦長每月一次,機電副總工程師及機電科長每旬一次,機電隊長每周一次的最低檢查頻率。
《煤礦干部上崗檢查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從事機電工作的各級領導干部。具體而言,它針對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科長及機電隊長等機電管理人員。這些人員需要依據此制度定期進行井上、下主要機房(硐室)的安全檢查,確保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得到嚴格執行,從而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與穩定。通過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檢查頻率要求,該制度有助于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效率,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