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探放水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在探放水方面的管理規定和具體措施。該制度旨在加強水害防治技術管理,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規定,并結合礦山水文地質條件特點制定。各級領導及各工種從業人員需嚴格執行防治水崗位責任制,并落實黃巖匯煤礦防治水管理的各項措施。為了應對突發情況,成立了專門的搶險隊伍負責本礦的搶險救災工作。制度要求采用觀測、物探、鉆探、化探等方法解決生產中的水害問題,保障安全生產。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則,采取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落實水患停產撤人制度。施工期間需收集齊全相關水文地質資料,編制年度防治水計劃及水文地質預測預報,確保探放水作業時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井下涌水觀測每月不少于三次,降大暴雨后及時觀測井下水文變化并記錄。此外,還強調對職工進行防治水知識教育和培訓,推廣新技術、新裝備和新工藝的應用。
《煤礦探放水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類企業和從業人員,特別是從事地下開采工作的煤礦企業。它不僅為煤礦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也為一線工人提供了操作規范,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按照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探放水作業。通過對職工進行防治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升其專業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從而保障煤礦生產安全,減少水害事故的發生,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