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講解了煤礦事故發生后,不同類別及危害程度的事故應遵循的規定時間和內容逐級上報流程。重傷事故必須及時匯報至調度室、礦領導及隊部。各類非傷亡事故的匯報也包含在內,影響安全生產2小時以上的非傷亡事故需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對于三級及以下的一般非傷亡事故,由調度值班領導與調度主任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排查分析,并做好詳細記錄。二級及以上重大非傷亡事故則有更為嚴格的匯報機制,當調度室接到此類匯報后,要迅速通知當日值班領導、安全礦長、調度主任、生產礦長,確保信息傳達準確無誤。具體來說,二級非傷亡事故由分管礦長主持,調度室組織有關單位負責人進行搶險排查、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并且要在2日內將事故分析追查處理結果上報集團公司。一級非傷亡事故則由集團公司分管副總和安全副總經理主持,當日值班長和相關業務處室參與以及礦、科、隊帶領共同進行搶險排查、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
《煤礦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層級管理人員、調度人員、安全監察人員以及一線作業人員。該程序旨在確保從班組到公司管理層的所有人員都能明確了解事故發生后的應對措施和報告流程,保障事故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遞給相關部門,從而為后續的救援行動、事故調查提供有力支持,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