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計劃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材料計劃管理員在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中所承擔的具體職責。該文件強調材料計劃管理員需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以及礦井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材料計劃管理員需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并協助主任確保礦井生產所需材料的綜合平衡與供給,特別是對分管范圍內的材料供應負責。文件還提到,材料計劃管理員必須熟悉各單位的生產作業計劃和材料消耗情況,通過跟蹤管理來保證材料審批的合理性,避免浪費和積壓,提高材料周轉效率,嚴格執行獎罰制度。此外,要求建立健全領用、移交、回收等管理制度,深入現場進行月度考核。對于設備配件及大型材料的月度檢修計劃,材料計劃管理員應根據礦井月度計劃合理安排并核準使用計劃,確保生產需求。同時,還需負責升井材料及矸石山廢料場的管理,井下損壞材料的修復利用工作,以及在井下頭面調整時做好相關材料和設備配件的交接工作。最后,強調要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材料計劃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的材料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尤其是那些負責材料計劃管理的人員。該文檔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國家和企業內部的安全規定,保障煤礦生產過程中的物資供應安全有序。它不僅適用于直接參與材料計劃管理的員工,也適用于監督和支持這些工作的管理人員,以確保整個材料供應鏈的安全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