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井下安全監測設備的設置與管理規范。該制度詳細規定了各類傳感器的安裝位置、懸掛標準及報警斷電濃度,包括瓦斯傳感器、風速傳感器、壓力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等。具體而言,回風巷道中設置了瓦斯和風速傳感器,硐室設有壓力傳感器,通風機應配置開停傳感器,主要風門配備開關傳感器,被控設備負荷側設有饋電狀態傳感器。對于采煤工作面,回風巷需設置瓦斯、一氧化碳和溫度傳感器,且明確規定了瓦斯傳感器的懸掛高度和距離。掘進工作面同樣需要安裝瓦斯傳感器,并根據不同通風條件調整傳感器的位置和報警斷電濃度。此外,該制度還涵蓋了安全監控設備的安裝流程、調試校正周期、故障處理措施以及日常維護要求。例如,安裝前需提交申請并接通電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調試校正,當出現故障時應在規定時間內修復或采取人工監測措施。同時,強調了人員職責分配,如區隊長、班組長負責管理和使用監測設備,機電部門負責維護關聯電器設備等。
《安全檢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涉及井下作業的企業。該制度旨在為煤礦企業提供一套完整的安全監測設備管理制度,確保井下環境的安全可控。它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以及一線工人,指導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正確設置、使用和維護各種安全監測設備。這些規定不僅保障了礦工的生命安全,也提高了煤礦生產的安全性和效率,減少了因設備故障或管理不善帶來的風險。通過遵循本制度,煤礦企業能夠有效預防和控制井下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