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儀器儀表計量校驗制度》講解了為確保礦山作業中各類安全儀器儀表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制定了一系列嚴格的檢定、測試和維護措施。該制度指出所有安全儀器儀表必須送至國家授權的礦山安全計量站進行檢定(測試),并獲得合格證后才能投入使用,同時規定了不同類型的儀器儀表應按照特定的時間周期進行強制性計量檢定或檢測。例如,風表、粉塵采樣器每半年需檢定一次;光瓦、數瓦等設備則每年檢定一次。此外,對于經大修或示值誤差超標的儀器儀表,須重新通過計量才能使用。制度還強調了日常檢查的重要性,要求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完好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且明確了針對光瓦藥品更換的具體時間限制。為了保證安全監控設備的正常運行,需要定期調試校正,特別是甲烷傳感器等設備,需每7天用校準氣樣調校并測試超限斷電功能。對于報警儀器的性能指標也有嚴格要求,當靈敏度降至80%時將停止使用。最后,制度詳細說明了便攜儀及自救器的管理方式,包括收發、充電、專人專用、臺賬建立等內容,并規定了這些設備的有效期限和報廢標準。
《安全儀器儀表計量校驗制度》適用于礦山企業及相關行業領域,旨在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此制度特別適合那些依賴精密儀器儀表進行安全生產監控的企業,如煤礦、金屬礦及其他非煤礦山開采單位。它為上述企業的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以確保所使用的各種安全儀器儀表能夠始終保持在最佳工作狀態,從而有效預防因設備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提高整體生產安全水平。同時,該制度也適用于參與礦山建設、運營的安全監管機構以及負責儀器儀表校驗的技術服務機構,幫助他們規范自身行為,確保相關工作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