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投入保障管理辦法》講解了煤礦企業如何確保安全生產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以不斷改善生產與勞動條件,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該辦法強調礦井安全資金由礦長負責統一足額提取,并設立專項費用,專款專用。各部門需加強對安技措資金的管理,確保其用于新增或更新安全系統、設施設備、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及預防職業危害等方面。此外,文件指出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先進安全技術措施推廣以及搶險救災等活動的資金應從安全投入資金中列支。生產技術部門要嚴格審核安技措資金項目,確保資金用于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和完善安全設施。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礦長與總工程師負責安全資金項目的全過程組織管理,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項目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按期完成且效果顯著。生產、機電等部門負責審查安全資金項目計劃,綜合科則負責前期調研、編制下達工作,并協同安全生產技術部門督促加快項目進度,嚴格工程質量驗收。物資供應部門負責采購、驗收、發放安技措資金所列物品并對數量和質量負責,財務部門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并嚴格執行會計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管理辦法》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尤其是那些注重提升礦井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和增強綜合抗災能力的企業。它為礦井管理層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指南,幫助他們明確安全資金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流程與責任分配,確保每一筆資金都能合理有效地投入到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中去。無論是大型國有煤礦還是中小型私營煤企,都能依據此辦法建立健全內部的安全投入保障機制,從而更好地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