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采掘區長在礦黨委和行政領導下,對本區隊安全生產承擔的全面責任。該文描述了采掘區長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方針,及時傳達并嚴格執行上級安全指令和礦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的原則。文中提到負責組織全區人員安全完成月度作業計劃及經濟技術指標,并編寫各項管理制度,提升勞動生產率。此外,強調配合支部書記開展職工安全教育、業務技術培訓、規程措施學習和考試工作,不合格者禁止上崗。還指出要抓好質量標準化和安全創水平活動,嚴格質量驗收與考核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文中規定要開好班前會,安排生產時明確安全措施,深入現場掌握生產狀況,及時解決安全隱患,同時加強一通三防管理,杜絕煤塵堆積和瓦斯積聚現象。對于各類事故,要求及時匯報并親臨現場指揮處理,事后組織調查總結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最后提及堅持按勞分配原則,通過安全學習日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采掘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從事采掘工作的區隊長及其相關人員。這些人員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按照此責任制的要求履行職責,以確保所在區隊的安全生產。它為這些管理人員提供了詳細的行為指南,幫助他們在實際操作中更好地落實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保證礦區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同時也適用于參與煤礦安全管理培訓的相關人員,作為他們學習和理解采掘區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