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證、換證管理制度》講解了公司職工必須持證上崗的制度規范,明確區分了一般工種和特殊工種資格證書的不同辦理要求。對于井上、下一般工種資格證書,井下一般工種和地面關鍵工種需經過公司職工培訓中心的安全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才能獲得崗位操作資格證書;而地面后勤人員則由所在單位進行培訓,在提交學習記錄等資料到職工培訓中心存檔后,可辦理資格證書。特殊工種資格證書的辦理更為嚴格,需要職工培訓中心組織到國家三級以上資質的培訓中心接受培訓,成績合格后由長治煤礦監察辦事處頒發證書。此外,辦證前需要準備身份證、畢業證原件以及照片等材料進行查驗。在換證方面,《辦證、換證管理制度》描述了不同種類資格證書的有效期限及復訓要求。一般工種資格證書有效期為兩年,到期需復訓合格后換證;特殊工種資格證書有效期為六年,每兩年復訓一次,不合格者將吊銷證書。對于有工種變動或特殊工種人員變動的情況,規定了提前一個月或三個月提交申請和證明文件的時間要求,逾期不換證的將被視為無效資格證書,并按“三違”處罰。
《辦證、換證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行業的相關企業,特別是那些涉及井上和井下作業的企業。該制度主要面向企業的職工培訓中心以及所有需要持證上崗的員工,包括井下一般工種、地面關鍵工種和特殊工種的工作人員。通過此制度,確保所有員工在上崗前都經過充分的安全知識和崗位技能培訓,保障煤礦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同時也有助于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