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端頭及兩巷超前支護管理規定》講解了為加強焦煤公司采煤工作面上、下端頭及兩巷超前支護管理,提高和鞏固采煤工作面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而制定的具體措施。該規定明確適用于除特殊開采方式外的所有采煤工作面,并詳細闡述了不同類型采煤工作面對端頭支護的要求。對于采用單體柱鉸接梁支護的炮采工作面,強調使用單體柱型鋼梁邁步對棚支護,確保步距與工作面循環進度一致;對于懸移支架支護的采煤工作面,則優先使用端頭支架,必要時補充單體柱型鋼梁對棚,間距不超過500毫米。綜采(放)工藝的工作面需使用端頭架或過渡架,且嚴格控制型鋼梁對棚與排頭架間距。此外,還規定了順槽支護形式的選擇標準,如U型鋼棚或錨網支護,并明確了在不同條件下超前支護的距離、強度要求及具體實施方法,以確保通風、運輸、行人等安全需求得到滿足。
《采煤工作面端頭及兩巷超前支護管理規定》適用于焦煤公司下屬各煤礦企業的采煤作業區域,特別是那些未采用充填開采、沿空留巷開采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常規采煤工作面。該文件旨在指導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如何正確選擇和布置支護設備,以應對復雜的地質條件和生產環境,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提高采煤效率,確保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發展。同時,也適用于參與焦煤公司相關項目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單位,作為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安全技術措施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