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機維修工崗位責任制》講解了采煤機維修工在礦山企業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該文件指出維修工必須遵守礦山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規章制度,確保生產設備和設施的安全運行,并及時反饋和處理現場存在的問題及安全隱患。文中強調維修工應接受專門培訓并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才能上崗作業,同時依法享有職工安全生產十項權利,包括對危害安全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利。文件要求維修工堅持持證上崗,按章作業,注重互保聯保和自主保安,禁止違章冒險作業。此外,還規定了具體的維護檢查內容,如檢查各部位螺絲緊固情況、是否存在漏油現象,保證各部油池處于規定范圍內,定期為牽引部、截割部添加或更換油脂,并嚴格執行“四檢”制度,在上井后填寫檢修和加油記錄。
《采煤機維修工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采煤機維修工群體。它不僅為這些維修工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工作標準,也保障了他們在工作中的合法權益。此文件有助于提高維修工的專業素質和安全意識,確保他們能夠按照規范進行日常檢修與維護工作,進而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穩定運行,減少因設備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對于促進整個煤炭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