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運輸、裝卸管理制度》講解了對爆炸物品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安全規定與操作流程。該制度明確了運輸、裝卸人員需持有效證件上崗,并嚴禁穿化纖衣服和攜帶導電物品。地面運輸部分,強調車輛車況需完好并有危險物品標志,限制車速及兩車間距,規定夜間行駛需有紅色信號燈,禁止使用自卸車等非專業運輸工具,要求做到“防火、防盜、防靜電”,炸藥與電管專車專運且不得混裝或搭乘其他人員物品,禁止在人口密集區行駛停放。井下運輸則要求封閉車廂并鋪軟墊,直達裝卸地點不中途停留,絞車運送時搬運押運人員需與司機協調,上下車場相關人員做好安全準備,限制絞車和機車速度,用空車隔開車箱,無關人員禁乘,人力運送時需小心謹慎使用絕緣防靜電容器并上鎖,不得違規運輸或在不安全地點逗留,大數量時須有持證人員協助。裝卸環節,運輸隊接到通知后應即刻準備專用車輛,待配送車輛到位后嚴格清點貨物品種數量并簽字交接,轉裝到專用車箱加鎖送入庫驗收,無論地面還是井下都應在白天且人少時進行,現場設置警戒,禁止閑人進入及附近明火,雷雨天禁止裝卸。
《爆炸物品運輸、裝卸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爆炸物品運輸裝卸的各類企業單位,尤其是從事礦山開采、工程爆破等行業的企業。具體包括負責爆炸物品運輸任務的物流公司、承擔井下作業的礦業公司以及從事建筑施工中涉及爆破作業的企業等。此制度為這些單位提供了詳細的人員資質要求、運輸工具選用標準、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裝卸作業的操作規范等內容,確保相關人員能夠按照嚴格的安全標準執行任務,保障爆炸物品在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性,減少事故風險,提高作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