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風員職責與處罰條例》講解了測風員的具體工作要求和違反規定的相應處罰措施。該條例描述了測風員需要執行十天一次的礦井風量測定任務,確保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行。如果未能按時完成這項任務,將被處以200元罰款。條例還規定測風員應定期核實測風站巷道斷面,并及時移動臨時測風站牌版,任何違規行為將面臨100元罰款。在改變通風系統或調整風量時,測風員必須及時記錄風量變化情況,否則也將被罰款200元。此外,條例強調測風員需要保證測風牌和測風記錄填寫準確無誤,并確保測風旬報和月報按時上報。測風員還需參與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及反風演習工作,保障礦井的安全運營。定期檢查礦井通風系統的漏風情況也是測風員的重要職責之一,未發現隱患者將被罰款200元,若發現問題但未及時上報,則會受到500元的罰款。
《測風員職責與處罰條例》適用于煤礦企業中的測風員崗位。這一條例明確了測風員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具體操作規范以及違反規定的處罰標準。它不僅為測風員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指引,也通過設立合理的獎懲機制,督促測風員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確保礦井通風系統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從而保障煤礦企業的生產安全和員工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