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采掘工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安全規定與責任要求。該制度明確了采掘工需要嚴格按照礦領導的意圖和作業規程進行施工,并服從跟班班長安排,禁止違章作業,且規定不參加班前會者不準下井。在具體操作方面,對打眼、放炮、支護、回柱等工序按照規定流程執行,遇煤、巖變化要及時匯報領導。對于放炮導致棚子崩倒的情況,要迅速扶正加固,若現場有變化需聽從管理人員安排任務。強調了安全第一的方針,發現異常威脅人身安全時應立即撤離并報告領導,杜絕違章作業。為確保工程質量,采掘工要按礦方質量要求加強頂板支護管理,備足材料。同時,要求愛護井下各類設施設備,做好交接班工作,并積極參加礦上的安全培訓,掌握災害避災方法,熟悉礦井避災路線。
《采掘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采掘崗位工作人員。它針對從事采掘工作的員工,在日常生產活動中提供了詳細的行為準則和安全標準。無論是新入職還是經驗豐富的采掘工,都應嚴格遵守此責任制,以保障自身及其他人員的生命安全,維護煤礦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得以實現。此外,也適用于煤礦安全管理團隊,用于監督和指導采掘工人的日常作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