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銷部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調度員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工作要求。該責任制指出調度員需要在調度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生產組織與指揮,對本崗位的安全負直接責任。堅持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思想,依照選煤廠安全規程及煤礦安全監察條例進行生產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于威脅到安全生產的隱患,需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事故發生。調度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生產動態,并合理安排生產任務。確保準確答復或及時匯報礦、廠及車間領導提出的問題。按照標準化調度室的要求,維護好調度設備,保證其完好無損,同時及時傳達上級下達的調度命令、通知與通報。負責生產統計和各項臺帳記錄工作,為領導及相關部分提供準確的生產數據資料。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保管并使用好調度室內的所有公物。承擔起產銷部生產的集中控制職責,嚴格遵循程序操作,確保操作準確無誤。處理生產過程中的各類問題,按規定請示匯報。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在每班完成生產情況的班中、班后分析,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
《產銷部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的選煤廠及其類似生產環境中從事調度工作的人員。這包括但不限于在煤礦、洗煤廠等企業中負責生產協調與指揮的調度員。這些人員的工作涉及對整個生產流程的安全監督和管理,確保生產活動在符合安全標準的前提下順利進行。此外,該責任制也適用于那些需要對生產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以及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的相關工作人員。通過明確各方面的責任,確保每一位調度員都能充分認識到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性,進而保障企業的整體安全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