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場場長安全責任制》講解了采石場場長在企業安全生產中所承擔的領導責任。該文件明確了場長需要組織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確保安全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同步進行。文中提到定期主持安全生產分析會,研究對策并制定防范措施,同時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部門開展監察工作。技術決策方面,要求依靠技術部門,發動工程技術人員和干部職工,改善勞動條件。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并確保隱患整改到位,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勞動保護。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需遵循“三同時”原則,即同時設計、施工和投產使用安全設施。強調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杜絕違章作業,并將安全生產指標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此外,場長有權拒絕上級的不安全指令,并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確保傷亡事故及時上報。
《采石場場長安全責任制》適用于采石場行業內的企業管理層,特別是擔任場長或經理職務的人員。這些管理人員負責整個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因此需要明確自身的職責范圍和具體要求。本文件也適用于參與安全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工程師、安全員等,以幫助他們了解如何配合和支持場長的工作。同時,對于從事采石場作業的一線員工而言,了解場長的安全管理職責有助于提升自身安全意識,共同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