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察員瓦斯防治崗位責任制》講解了安全監察員在煤礦企業及事業單位中對瓦斯防治工作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明確了安全監察員需要監督這些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瓦斯防治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程等,確保其落實到位。參與制定與瓦斯防治相關的安全規劃、規章制度以及業務保安責任制度,以保障操作流程的安全性。安全監察員還需檢查安全設備設施儀器的使用狀況,關注工程質量、設備質量及其相關產品質量。同時,他們要組織或參與安全大檢查,監督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并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解決。對于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情況也需進行嚴格監督,以確保資金合理有效利用。此外,調度安全情況,組織安全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并向上級反饋安全工作對策和建議也是其重要任務之一。當發生工人職員傷亡事故時,安全監察員應督促企業領導按照規定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原因,追究責任,監督防范措施的執行。還要負責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演習和執行,定期檢查礦山救護隊的戰斗能力。配合群眾團體開展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因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而遭遇打擊報復事件的處理,以及負責安全監察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術業務學習,通過競賽等形式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安全監察員瓦斯防治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各類企業和事業單位。它為這些單位的安全監察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職責,確保所在單位能夠有效實施瓦斯防治措施,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無論是大型國有企業還是中小型私營煤礦企業,只要涉及瓦斯防治工作,都應當遵循這一責任制的要求,確保所有相關人員都能充分理解并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從而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