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科安全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安全檢查員作為井下安全生產和主要場所安全檢查的主要責任者,需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負責。該制度強調必須嚴格按照三大規程的要求監督現場施工,并要求安全檢查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文中指出安全檢查員按規定參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并持證上崗,同時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各種管理制度,以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此外,他們應按時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提高自身技術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安全檢查員還需掌握煤礦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及施工措施的有關規定,熟悉現場基本情況和安全質量標準。對于入井安全常識,安全檢查員應嚴格遵守,保證自身安全,如入井前不喝酒,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等。在分管范圍內,安全檢查員負責安全檢查,發現并督促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對危及安全的隱患立即令其停止作業整改,并及時匯報給安監科。遇到停風、停電、瓦斯超限等異常情況時,他們必須按規定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迅速向礦調度室、安監科匯報。事故發生時,要如實匯報,并組織或協助組織搶救。同時,安全檢查員還應熟悉現場自救互救常識,在災害發生后能安全撤離。規定中也提到填寫檢查記錄的重要性,以及按規定交接班,明確對因本人不具備安全常識或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負直接責任,對分管范圍內因監督檢查不力造成的事故負監督檢查直接責任。
《安監科安全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檢查員,這些人員主要負責井下及地面相關設施的安全監督與管理。該文件旨在指導這類人員如何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履行職責,確保礦山作業環境的安全性。它不僅為新入職的安全檢查員提供了行為規范和操作指南,也為有經驗的工作人員提供了一個參考框架,用以評估和改進自身的工作方法。通過遵循此責任制,安全檢查員能夠更好地保障自身及同事的生命安全,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整個礦業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