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檢科副科長崗位責任制》講解了安檢科副科長在礦井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與任務。該文件描述了安檢科副科長需在科長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并積極認真做好分管業務工作,當好科長的助手。文件強調安檢科副科長必須監督各單位在生產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和礦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及時制止“三違”行為。同時,要求依法依章進行監督檢查,堅持原則,秉公執法。此外,還參與集團公司、礦、科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檢查、學習、會議等,布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并負責安瓦員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文件也提及了安檢科副科長應參加制定、修訂并落實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每月總結安排安全工作,參加搶險救援,組織一般工傷事故追查,以及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并提出措施意見。文件指出其需要組織對本部門職工進行考核評比,提出獎懲意見,組織安全學習,深入基層現場監督檢查隱患整改,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指導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向科長或礦上匯報監督檢查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按時完成臨時任務。
《安檢科副科長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安檢科內部,特別是安檢科副科長這一職位。此文件為煤礦企業的安檢科副科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職責,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它明確了安檢科副科長在日常工作中應承擔的任務和責任,包括監督檢查、制度制定、事故處理、職工培訓等方面,使他們在實際工作中有章可循,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