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檢員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講解了安檢員在礦井通風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和要求。該文件明確了安檢員需要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三大規程以及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規定,熟悉掌握突出預兆、規律和防治措施。它描述了安檢員對井下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措施進行監督落實的義務,強調安檢員必須堅決制止不按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措施施工的行為。文中還提到安檢員負責所轄范圍內抽采鉆孔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的現場監督和驗收,需認真檢查現場隱患并提出處理意見,督促整改。此外,安檢員要監督放炮時停電撤人及站崗等規定的執行情況,并向礦調度室匯報停電撤人情況以及炮眼個數、深度、裝藥量等情況。安檢員還需監督掘進進尺及控制距離剩余情況,確保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的校驗超前距離。文件指出安檢員應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突出事故苗頭,把突出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威脅安全生產或出現作業場所突出預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在發生突出事故后及時向上級匯報,按預案采取相應措施。
《安檢員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從事井下作業的安檢員。這些規定為安檢員提供了詳細的行動指南,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有效履行通風安全管理職責。適用于需要嚴格執行通風管理和瓦斯防治規定的煤礦企業,幫助安檢員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安全工作措施,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生產安全。同時,對于參與煤礦安全管理的其他相關人員也具有重要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