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副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煤礦企業中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副主任的崗位職責與責任追究機制。該文件明確了副主任需協助主任在分管范圍內開展工作,并對這些工作承擔直接責任。文中強調,副主任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并通過培訓獲得安全資格證。具體崗位職責包括堅持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國家政策法規及上級指示精神,確保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得到及時解決。此外,副主任負責制定和更新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相關制度,配合主任進行體系培訓,制定考核評分標準并對各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同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在責任追究方面,文件詳細列出了可能導致警告處分、降級乃至開除紀律處分的行為,如違章指揮、忽視工人違章作業、不處理事故隱患、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等,以及事故發生后的不當行為,例如未按規定報告事故、破壞事故現場或阻礙調查工作等,對于決策失誤造成他人傷害或損失的情況也明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副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領域,尤其是那些設有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的企業。它為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副主任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幫助其理解自身在保障煤礦安全生產中的角色和義務。此文件不僅適用于煤礦企業的管理層,還對所有參與煤礦生產和安全管理的人員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確保他們了解并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維護生產安全,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