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處主任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安監處主任工程師作為技術管理第一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行為規范。該文件明確指出,安監處主任工程師需在安監處長領導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確保煤礦生產過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其主要職責包括組織編制各類安全檢查計劃,審查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分析現場安全狀況并向領導提供意見,深入現場排查隱患并提出處理建議,協助進行事故隱患治理和上報工作,監督三大規程執行情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建立和管理安全技術檔案,并協助開展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此外,文檔還詳細規定了安監處主任工程師在出現違章指揮、忽視工人違章、未及時處理事故隱患、抗拒安全監察指令等行為時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對發生事故后的報告、保護現場、配合調查等方面失職的處罰措施。通過明確職責與責任追究制度,旨在強化安監處主任工程師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保障煤礦生產安全。
《安監處主任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的安全管理領域,特別是針對煤礦企業中擔任安監處主任工程師這一職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此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指引,明確了他們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履行的具體職責和應遵循的行為準則,同時也為他們設定了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這不僅有助于提高安監處主任工程師個人的工作效率和質量,也能夠促進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升,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